当前位置:知更鸟 > 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

  • 刑事诉讼
  • 2021-09-28 16:25:04
  • 0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
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
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
(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规定: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无论申请执行人有无损失被执行人均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14031.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