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会被国家的公诉机关所追诉。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会为的大家介绍一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二、哪些情况会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三、为什么会有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酌定不起诉,从效率上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效率。
总的来说,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是给在犯罪边缘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样当事人不用和公诉人对簿公堂,不会再履历中留下太严重的污点。这是我国刑事案件审判进步的表现,有利于体现法律的教育作用。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