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
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
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在提交委托时,要在委托书中写清被鉴定人疾病情况及案件情况。
司法鉴定中心受理后,会组织这方面的专家开展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然后经过复核鉴定出具精神司法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