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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要论经典文学书籍,我觉得这10本文学精品,是非常值得推荐阅读的。
第1本:《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的作品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冉阿让曾经是一个苦役犯,因为拿了一块面包而在监狱里服了19年的劳役。
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野狗一样被人唾弃。他滑到人生的边缘,满怀愤恨和痛苦。正在这时,一个仁慈的主教拯救了他,改变了他的人生………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一一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
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第2本:《复活》这本书是世界文学大师托尔斯泰思想艺术的总结。
作品以一起真实的刑事犯罪案为基础,通过描写男女主人公复杂曲折的经历,展示了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在对政府、司法、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深刻批判的同时也在宣扬不以暴力抗恶和自我修身的说教。
主要描写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斯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妓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
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
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上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第3本:《红与黑》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
这本书我在上大二的时候,读过这本书。爱不释手。我个人特别喜欢的一本书。
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
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
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该书以小说的形式,通过于连与命运作艰苦奋斗的短短一生,从不同的角度,淋漓尽致地反映复辟时期的阶级斗争。
第4本:《红字》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戴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
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
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
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一一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
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第5本:《飘》这本书无论是剧情还是细节都引人入胜,可谓是经典中的经典。
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提到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使人明智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千百遍地证实过。
有的国家甚至为漠视这一法则付出过惨重的代价。而对这一法则极端重视的人或者国家往往从中受益无穷。
即使这一黄金法则看起来如此的牢不可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阅读无用论曾一度甚嚣尘上。
尤其是在中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内,在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令人不快甚至令人愤慨的事之后,阅读无用论者似乎为其论调找到了更为坚实的现实基础,于是他们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与电视和电脑屏幕瞪眼上。
舍不得一丝的时间品味经典文学作品,还乐此不疲地嘲笑阅读者的学究气,以为把青春浪费在过时的所谓的经典上就像嚼蜡一样毫无趣味且没用处。
我丝毫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知道当他们阅读并理解一部经典的名著时,他们不仅会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嗤之以鼻,而且会成为一个坚定的阅读者,并相信阅读使人明智的正确性。而《飘》就是这样一部有如此力量的作品。
第6本:《呼啸山庄》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因为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潸然泪下。
书里的主人恩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叫希斯克利夫。他爱上了恩肖先生的女儿—一凯瑟琳。他们两个亲密无间、青梅竹马。
但后来,凯瑟琳因受外界影响,嫁给了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复仇计划得逞了,但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
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会引起人们的震撼呢?
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荒原,故事中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本性: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至于书中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行为,就显得更阴森恐怖了。
可是,是谁剥夺了他的爱?是谁扭曲了他的人性?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世俗等级观念到处横行,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强烈的压制,人性被残酷地扭曲。
正因如此,具有强烈反叛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通过作品中的主人公,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起而抗争,把自己的正义、自己的激情、自己的愤怒都融入了这部作品之中。
第7本:《巴黎圣母院》虽然买了很久,但一直成为书橱里的艺术品。前前后后我几乎阅读过4遍,领略了此书的精彩,那真是对人性的一种非常美妙的诠释。
小说里主要描写了艾丝美拉达,一个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心地有非常善良像天使般的姑娘。可怜的姑娘因为喜欢上了卫队长,遭到了他人的嫉妒与欺骗。从而被推入了死亡的悬崖。她的命运是曲折离奇的。
命运更是捉弄卡西莫多。他有着全世界最美与最丑的东西。他有世界上最美、最纯净的心灵。也拥有最丑陋的外表。真是应了那句歌词:“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
读者在一开始,都认为他是让人讨厌的。但是后来的形象在变化,变得善良、美丽。这是他原本纯洁的心灵带给读者的改变。
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次感觉到,外貌真的不是那么重要。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应该教育我的学生,不要以貌取人。
外貌是与生俱来无法选择的。我们要做的是净化我们的心灵,只有内心干净的人才值得被人尊重。小朋友们在交朋友的时候也要选择和善良的、有爱的小伙伴做朋友。我们无法让外貌最美,但我们可以让心灵放光。
第8本:《罪与罚》这是本我看过六遍的书。我个人觉得此书比《百年孤独》更经典一些。
本性是否能经得起命运与苦难的锤炼?。
一个怜悯、敏感、落魄且又渴望成就不平凡人生的杀人犯,当他突破本性后沉溺在自责之中的那一刻,就注定他永远不会成为所信仰的拿破仑。
一个靠出卖身体维持一家人生计的善良弱女子,宁愿放弃做自己,去成全可恨的可怜人,也不允许自己有丝毫抱怨,因为她信仰了上帝。
一个懦弱经不起挫败的老父亲,再三退怯,靠酒精麻醉缓解来自灵魂拷问的痛楚。当他拿了女儿出卖身体所得的嫖资去买酒喝的那一刻。他早已沦丧为行尸走肉,熄灭他心里善存星火的不是世道,也不是人生的风雨,而是他自己饶恕了自己。
非常值得推荐给书友们阅读的一本文学书籍。
第9本:《被嫌弃的松子一生》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的世界里,游离过一个接一个的男人,女人从开始的纯真,到后来的麻木,她早已经分不清是欲望,还是真情,直到绝望的放弃自己生命的深刻,她也没有回答出生命的意义。
可怜之人,真的都有可恨之处吗。是人生选择的错误,还是命运的不公,是缺失的家庭情感的温润,导致了人格的残缺,沦陷于欲望里,不能自拔,...........。
第10本:《教父》汤姆汉克斯说它是男人的圣经。我在认真地读完这本书之后似乎懂得了很多人喜欢它的原因。那就是对强权的渴望。
在作者笔下人们的道德标尺不知道该如何丈量了。随着故事的情节的展开,你会不自觉地认为其实杀人的理由有时可以理解。
为了维护自由、生存、亲情、金钱和尊严一个男人有时必须残忍。老教父说出的那句话让我很感动:“我一辈子谨小慎微,为了保护我的家庭。女人和孩子可以粗心,可男人不行”。
一个男人的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心,没有什么比这更可贵了。当法律不能给予人们合理、平等和公正那么人们就会变得疯狂,病态的社会会产生各种病态的现象。
维托考利昂是一个神化的人物,社会上没有他摆不平的人和事,当然这些目的达成,有些人心愿的满足背后可能会有着血淋淋的事实,而他所做的事又是那么合情合理。
他看上去象绅士一样温文尔雅,这个沉稳冷静的他既睿智又仁慈,深得周围人的爱戴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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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老高回答2021年12月6日。
没有结婚证好比欠条没签字,法律上是不承认的,自己认为是,大家都认可,法律不禁止,你俩凑合过吧!
婚外情在中国法律里面,有一种情形是更可能构成犯罪的。具体就是,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在制定时期类姘居,共同生活在一起,包括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在一起生活,就企鹅直播触犯破坏军婚罪,依照刑法应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除此之外,婚外情在中国大陆法律里面都不涉及违法;但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里面,迄今仍保留着“通奸罪”,婚外情男女从法条上是构成触犯本罪,只不过“通奸罪”早已经是休眠条款,司法实践不再沿用。
由于现时代,婚姻关系首先就表征为法律关系,因此婚外情也必然会涉及到若干法律问题。例如,婚外情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贵重礼物,法律是支持赠予方配偶依法索回的,因为婚姻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著名的郎咸平郎教授,当年就利用法律空子狠狠地羞辱和制裁了翻脸的婚外情人。也就是说,婚外情人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合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消彼长,也就导致婚外情在法律上存在着高风险。
另一方面,法律条文是一回事,司法实践又是另一回事。虽然法律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侵犯名誉等违法行为是由很明确的罪名和入罪规定,但各地对于合法配偶殴打、羞辱、伤害、中伤丈夫的婚外情人基本上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有严重后果,不查不究。所以,中国各地屡屡上演的原配当街暴打小三打事件层出不穷,但受到法律制裁的没有几个。
所以,除了破坏军婚罪之外,婚外情虽然不违法,更不犯罪,但是婚外情人关系存在着不明的法律风险,不仅反映在国外情之间的赠予、约定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在许多地方婚外情人一方遭受公开的侵犯也很可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外情人最好的出路不是这样暧昧地维持下去,而是诚实地各自结束婚姻自由地在一起。对于受不了婚姻羁绊的人,也诚实地拒绝婚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不愿结婚,又架不住催婚逼婚;结了婚又守不住,那是害人害己。最好的方式就是诚实地拒绝催婚逼婚,同时也提醒天下父母亲朋,不要粗暴催婚逼婚,中国式豆腐渣婚姻之所以多,与社会上普遍的催逼婚习俗有很大关系。而豆腐渣婚姻与婚外情泛滥又脱不了干系。
先秦时的《周礼·地官·媒氏》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据《礼记·内则》中所述,男子在20岁时行冠礼,而后学礼,30成家;
女子举行笄礼,20岁时出嫁,若有特殊情况,最迟也不可超过23岁。
西汉过期,汉惠帝刘盈下令,女子出嫁的年龄不可超过15岁。
魏晋南北朝时,晋武帝司马炎规定女子出嫁不得超过17岁,但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后者比较可靠!
北周时期,建德三年,朝廷颁发诏令:男子15岁,女子13岁以上军民依时嫁娶。
唐朝时期,唐太宗李世民规定: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的,州县以聘礼娶。
唐玄宗李隆基时,规定男子结婚年龄为15岁,女子为13岁。
北宋时期依然遵守唐朝的婚姻法,。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南宋宁宗赵扩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6岁、女14岁。
明朝,明太祖朱元璋规定的和南宋一样。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
清朝是比较接近现代的结婚年龄,男子初婚在21到25之间,女子初婚在18岁,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可再婚的宽松政策。
在明代,从明朝的《万历会典》里可以看到,它有这样的规定,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则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其他不同级别的也有不同的规定。至于民间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但娶妻纳妾,妻,为何叫娶?妾,为何叫纳?这一娶一纳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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