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婚姻家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 婚姻法司法解释3解读

  • 婚姻家庭
  • 2023-10-01 08:28:58
  • 0
  • 康康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3解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理解女婿中的‘’婿‘’字?
  2. 夫妻之间的理解是什么?
  3. 什么是婚姻?
  4. 2021年12月新的婚姻法

如何理解女婿中的‘’婿‘’字?

女婿中的“婿”,最初含义是丈夫;同时包含“有才智”的夸奖尊敬之意;然后扩展到“女婿”——女儿的丈夫。

一,所有文字,都脱不开如下的产生顺序——先有某个事物;人们需要表述这个事物,于是有了相应的语言;然后为了记录,才有了对应具体语言的文字。女婿的“婿”肯定也如此——先有社会关系中的这种亲属关系;再有了表述这种亲属关系的语言,发音是“xù”;然后才有了和这个发音对应的文字“婿”。汉字是由最初的表意文字发展而来,所以,除了在发音上与其对应的语言一致之外,还表达和显示着相关的语意字义,从而携带着很多历史和文化的痕迹。“婿”便如此。二,周初的时候,女子的丈夫称为“士”。《诗经.氓》,讲了一个女子和一个看起来敦厚老实的男人“氓”的故事,从谈婚论嫁到结婚三年的变化。《通释》注曰:女子“当与男子不相识之初,则称氓。约与婚姻,则称子。子者,男子美称也。士者,夫也”——丈夫称“士”。按照孔子的说法,“士”,一般具有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等优点。所以,女子称自己的丈夫为士,包含着对夫君的高度尊敬。三,后来,丈夫的称呼从“士”变为了婿,曾经写为“壻”,读为“细”。这大约是因为“士”与“壻”一声之转,“士”更多被用来表示有知识有修养的君子,且“士”与“仕”通假——和当官有关,于是新造一个发音相近的“婿”表示丈夫。所谓“夫壻”由此而来。许慎的《说文解字》收录了“壻”字,他解释说:“壻,夫也。从士胥。”壻是形声字,“士”为形旁,表意——即表丈夫的含义,又表尊敬之意。胥表声,但也包含表意成分。段玉裁说,胥是諝字的省略。许慎说,“諝,知也”,表示有才智。为什么諝可以省略为胥呢,因为在《周礼》、《诗经》里,諝都假借为胥——这两个字可以通假互换。因此,壻里的胥这部分,既表声也表意。四,五代的徐铉校订《说文解字》很有成就。关于“壻”字,他也说:“胥,有才智之称”。不过他还接着说:胥“又长也。壻者,女之长也”——丈夫是妻子的“领到”。他这个观点,来自《尔雅》。这是与《说文解字》同时的一部词典和类书。《尔雅》的第四篇叫《释亲》,是中国最早研究亲属关系的著作。它列出了一个总表,详细记录了秦汉以前社会的亲属称谓和关系。其中,已经明确包含了男尊女卑思想,这应该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体现。

五,有人说,《说文解字》收录了“壻”字而没有“婿”字。这不对。许慎在“壻”字条目里,把“婿”作为异体字收录其后。许慎说,“壻或从女。”段玉裁解为:“以女配有才知者,为会意”——婿是会意字,所表示的仍然是“諝”的“有才智”含义。六,“壻”或“婿”怎么从丈夫变成了女儿的丈夫呢?《尔雅.释亲》曰,“女子子之夫为壻”——“女子子”是说“子辈的女子”,就是女儿,她们的丈夫称为壻。《释亲》还说:“子之妻为妇”——媳妇或儿媳妇。《尔雅》成书于东汉。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壻”已经指女壻了。《左传.文.十二年》:“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壻也”——赵国一个侧室生的儿子叫穿,是晋国国君的女壻。陆德明《释文》注曰:“壻音细,俗作婿”。后来,女壻逐渐多用——《汉书.王莽传》说,王莽任命孔光的“女壻甄邯为侍中奉车都尉”。再后来,女婿成为常用——杜甫诗曰:“门阑多喜气,女婿近乘龙”。“乘龙快婿”和“东床佳婿”,都说的是女婿而不是丈夫了,也少有人称丈夫为婿了。

夫妻之间的理解是什么?

我觉得夫妻之间的理解就是彼此能站在对方角度上来看问题,不要总是以自已的想法去要求对方,不要一味的抱怨。

什么是婚姻?

七年婚姻让你一目了然!女性在婚姻里面的重要性,除了照顾孩子、老公、家庭维持婆媳关系还要产后管理身材。太难了!已婚的男性请你善待自己的老婆。现代女性都想独立自主!没有比婚姻更难的工作或者课程!婚姻不是开玩笑且行且珍惜。

2021年12月新的婚姻法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ⅰ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除明确约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ⅱ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双方父母出资

ⅰ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ⅱ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不能生育丈夫起诉离婚,不能生育丈夫起诉离婚流程

北京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北京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出轨生子丈夫起诉离婚 出轨丈夫起诉妻子离婚

婚姻法谈对结婚的认识 婚姻法谈对结婚的认识是什么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 婚姻法司法解释3解读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949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7日星期日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