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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早在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婚姻”,但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公然纳妾的习俗存在。
对!香港、澳门现在是一夫一妻制。不过那里还有历史遗留的“妻妾共存”的现象。香港、澳门直到1971年政府发布法令,大清律例被正式取消,「一夫多妻」才改为不合法。香港、澳门现今仍有家庭是一夫多妻的。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在古代的中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大多数人认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是错误,自秦一统天下,中国就实行了一夫一妻制。尤其是在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古人严格执行了这一制度。至于纳妾只不过被人误解了而已,就算公侯纳妾都有严格的规定,妾的地位在家中是非常低下的,除了继承香火这个作用,与妻完全不能同日而语。妻可随便责罚妾,可以无需丈夫同意,把妾卖掉,妾地位还不如婢。
至于小说电视剧中随便就出来的平妻,那只是人随意杜撰,实际只有一种人能取平妻。事实是:假如某人的父辈有俩兄弟,他的父亲有俩个儿子,而他父亲的兄弟却无子嗣,然后他被过继到父亲的兄弟名下,成了父亲兄弟的儿子,然后他娶了一个老婆。如果在这个时候,他的兄弟,也就是他原来父亲的儿子殇了,也就是死了,原来的父亲便没有了子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在娶一个妻子,用来继承原来父亲的香火,这就是所谓的平妻。而且只有这一种情况下,才允许娶平妻的。中国古代人是只有一个妻子的,就算公侯纳妾都有严格的规定,所以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不是一夫多妻。只不过为了解放女性而将一些古人的规矩妖魔化了而已,就比如古代修妻制度的七出,这完全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保护规则,而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样不堪,不了解的人可以去看看这七出是哪七出。
1545年至157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早在公元前2世纪,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婚姻”,但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占有女奴的习俗存在。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发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是“神圣的持续”,既已结婚,就不得离婚。一夫一妻制自产生以后,就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但是,在一些非基督教国家里,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最早是在民国1921,但是几千年的封健思想,在中国人的脑子顽固不化,没有真正开始执行。
只到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5月1号,国家颁布了婚姻法一夫一妻制才开始真正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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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的法律(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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