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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本质上不影响权属状况,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属状况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从表面来看,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则有可能给其他带来房产证属于一个人所有的想法。若房产证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那房产必然属于两个人所有。
另外,房产登记的名字会影响房屋的处分,特别是房产的转让。若产权仅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对方就有可能单独一方实施房产买卖,并顺利完成房屋过户。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办理房产过户则必须另一方的配合,这样就能避免单方转让房产。
总体来说,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建议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对于另一方才更具保障,具有法律上的保障。
做为房地产从业者,我来告诉你答案!按目前得限购政策有两个情况:
1、以家庭为单位,妻子再买房,可以买,但属于二套房,增加首付比例,二套首付60%,贷款利息也比首套高,具体以银行政策为准。
2、离婚,走单身,算首套
以上就是这两种情况,希望能够帮到你!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男方出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怎么写的这个问题,只有依据物权法和婚姻法来给你做出解答,你才会满意的。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买的房产,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谁就对该房产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房产,受到法律保护的。
又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之日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婚姻法同时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财产的确权不因婚姻而改变它的确权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现在回到正题来答复你,婚前男方出首付和之前的还贷,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无论是用夫妻哪一方收入还的贷,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占比例不同罢了。
婚后还贷部分,无论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谁的名字,依法认可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还贷期间,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是不可能的,还贷完成后,再加上女方的名字,才是合法的顺序。
结婚后,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可以按照国家的流程进行办理的。不过,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的话,那就代表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因为如果房产证上不加名字的话,如果以后婚姻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法院在处理房产的时候,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所以,房产上加名字说起来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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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房产证不是惟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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