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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共同债务那条 婚姻法共同债务的法条

  • 婚姻家庭
  • 2023-09-07 1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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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婚姻法共同债务那条,以及婚姻法共同债务的法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夫妻一方的个人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有何依据?
  2.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已经判决的,还未执行的怎么办?
  3. 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4.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的个人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有何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认为,如果所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认为,只要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夫妻应当共同偿还。所以华债网认为即便是诈骗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已经判决的,还未执行的怎么办?

『法律有话说』,侃判决和法律。

◆法理≠情理≠社会道义◆

简析:

根据现行法律,生效的判决文书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第一,既判力,

是说已经生效,就应该得到完全的尊重,即便有可能是错案,在被纠正或被法院“叫停”之前,具有生效的法律效力。

第二,执行力,就是生效的判决应当得到执行,除非该判决后来被改判或撤销。

第三,法律的修订权。

修法的权限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时其授权机构可能也会有一些权力(不是权利),法律修订后在开始施行后生效,不能对既往进行追溯。

第四,最高法院无权修订法律。

最高法院有权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做出解释,解释与修订法律不同,解释可以直接对尚未有诉讼生效判决的案件有适用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2017年发生的事,2018年修订的法律管不了,但是2018年最高法院对法律重新做出的解释却可以直接用到2017年的案件上,只要还没审结。

第五,是否会重新审理,还是继续执行?

根据以上分析,案件审理完毕并生效的判决,新的司法解释不能适用,仍然按照生效判决执行,不会重新审理。

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是需要交税,有些人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税费却是在结婚之后缴纳的,税费可不是财产属于债务。那么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更多相关知识,多关注华律网更新。

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又登记在一人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一人所有,对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领取结婚证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会不会认定为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共同担负的债务,就要看有没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这是虚构的债务,或者是发生债务完全是一方的行为,而另一方并不知情,只要有证据,法院就能采信,由单方承担债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在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由共同的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平等分割共同拥有的财产。同时,在婚姻期间内所发生的欠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债务,离婚时,双方有共同担负起还清欠债的责任。

依法还规定,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对方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纯属个人消费的欠绩,离婚时,由欠债行为人负责。

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女方伙同他人虚构债务,法院就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对方是属于犯罪,依法就被追究责任。

如果真是妻子背着你欠下了这笔债务,你也可以根据时间,地点和签署的借贷合同,找出你不知情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也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

面对死亡的婚姻,女人要想最后捞一把,耍阴招,要找到能使法院采信的证据链,就要靠你聪明才智了。

好了,关于婚姻法共同债务那条和婚姻法共同债务的法条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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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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