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是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是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2022民法典新规定
2022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有如下情况的,法院可判离婚
(一)《民法典》关于判定离婚的依据。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特殊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的离婚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判定夫妻感情的破裂的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6、《民法典》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010年1月24日,一场豪门婚宴于山西举行,宴席摆了近500桌,婚车有200余辆,婚礼的主角就是车晓和李兆会。车晓和李兆会的婚姻开始的轰轰烈烈,却没能禁得住时间的考验,两年后,车晓和李兆会的婚姻便走到了终点,对于二人离婚的原因,各大媒体也各自表述了观点,这些媒体虽然说的有鼻子有眼,但他们的观点终是不能代表车晓本人的立场。
在某个访谈类综艺节目的某一期中,节目组请来了车晓和车晓的母亲王丽云,节目中车晓母亲王丽云的一句话貌似道出车晓离婚的真实原因,王丽云说其对车晓离婚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因为车晓曾对王丽云说过其和李兆会的婚姻生活和王丽云和车晓父亲的婚姻生活一样,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简单介绍一下王丽云。
车晓的母亲王丽云也是一名演员,相信很多观众都看过其参演过的电视剧,尤其是那部《幸福像花儿一样》,车晓的母亲王丽云和车晓的父亲车晓彤因工作而相识,两人结婚后不久便生了车晓,而就在车晓出生后的几年时间里,王丽云和车晓彤的婚姻开始逐渐出现了裂痕,用王丽云后来的话说,其和车晓的父亲没有过早的离婚只是怕离婚会影响车晓的成长。
待车晓长大成人,王丽云便和车晓彤结束了婚姻生活,虽然和车晓彤离了婚,但是王丽云在公开场合从来没说过前夫车晓彤的坏话,相反其总是夸赞车晓彤是一个好男人,王丽云称其和车晓彤离婚纯是因为性格不合。而按照王丽云在节目中所说,车晓和李兆会结束婚姻多半也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了感情,毕竟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
对于王丽云的说辞,很多网友当然不会买账,于是便有了诸多关于车晓离婚原因的传言,之所以会有这些传言也是因为李兆会的身份过于特殊,毕竟李兆会曾是山西首富。值得一提的是,李兆会的事业在和车晓离婚之后开始走下坡路,去年,李兆会更是陷入了债务危机,曾经的山西首富俨然没有了当年的光环加身。
总之,按照车晓的母亲王丽云的说法,车晓和李兆会离婚是因为没有了感情,而我相信很多网友更愿意相信车晓和李兆会自始至终都没有过太深的感情,那段婚姻只是车晓一时心动造就的,但不论真实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也都不好评说太多,毕竟那都是人家的私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不应该管,当初没抚养,没必要回报,当今现实,女方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这样下去,贯下女方瞎怂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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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来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人群也逐渐的扩大化,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双方感情不和,无法生活下去也就只能离婚了。那么是你想离婚就能离的吗?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并且符合要件是可以离的。但是起诉离婚需要由法院判决,而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那么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标准,那么又能以什么依据来判定“感情确已破裂”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婚姻基础,就是看夫妻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
例如,双方的结合是自愿还是强迫的;婚前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而结合,还是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或其他原因而草率结婚;是处于真挚的爱情,还是处于某种动机而别有所图。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婚姻的质量,对于婚后的感情和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也回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婚后感情,就是看双方在结婚后的感情状况。
婚姻生活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双方的思想修养、道德品质固然直接关系到婚后的生活,然而,双方的性格脾气、经济收支、工作状况、子女问题以至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等因素,都会程度不同的反映到夫妻感情上来,这种影响因人而异。应指出婚后感情和婚姻基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说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就好,反之,婚后感情就差,但实际情况是复杂的,在某些条件下也可能发生相反的变化。因此在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的关系上,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离婚原因,就是看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
从离婚原因可以看出夫妻矛盾的性质和程度,是内因还是外因,是可以调解的还是不可以调解的。离婚纠纷的产生,固然都是感情恶化所致,但是导致感情恶化的原因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种原因错综复杂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就是在前面的基础上对婚姻现状和发展前景所作的估计和预测。
比如夫妻已经分居,但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之间已互不履行义务,但还藕断丝连;一方对自己的过错有悔改表现对方予以原谅等等。
5、无和好可能,就是要队夫妻关系的发展前途有所预见。
判断双方关系有无和好可能,既要看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又要看当事人的态度,包括坚持不离一方有无争取和好的愿望和行动。只要存在和好的可能法院就要多做工作创造各种适当条件,尽量帮助当事人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促使夫妻双方冲归于好。反之,对于那些感情却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和好无望的夫妻,法院应依法调解或判决离婚。
三、法定离婚情形: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32条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是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的。
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如配偶一方长期地对子女或者老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子女、老人等,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
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
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
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
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而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6)参照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①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②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③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④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上文就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以及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至于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您可以先看看您的情况是否能够离婚成功。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您需要向法庭提交能够证明你们是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才可以,您也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找个婚姻方面的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对自己的情况做个全面的了解再去起诉离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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