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员是谁和离婚证 婚姻登记员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员是谁以及离婚证 婚姻登记员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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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不能自动生效的,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即签好协议后,若没有去办理离婚证或者诉讼离婚,那么该协议无效。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
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
,即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若法院是在你们没有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而判决离婚协议半年后自动有效,这是错误的。关于错误判决,针对题主情况,可以上诉。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需要盖章的,离婚证上需要在照片与离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在“登记机关”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三十九条结婚证的填写:(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你们的夫妻关系就解除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规定: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
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证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办理离婚证的时候是需要你出示身份证,还有结婚证的,而且现在的离婚证上面都是打印的,出错的概率比较小,如果,出错了的话,你可以拿着自己的离婚证到民政部门去要求对方给你更正,这属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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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离婚协议是什么,婚姻法中离婚协议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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