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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法之前的判决有可能更改吗,新婚姻法对之前结婚的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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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1 0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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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典

大家好,关于新的婚姻法之前的判决有可能更改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新婚姻法对之前结婚的有效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新婚姻法24条出台,正在执行的案子,可以翻案吗
  2. 2023年前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
  3. 一审判决不离婚会有判决书吗
  4. 新实施的《民法典》与之前相比是不是离婚难了,离婚率应该降了?

新婚姻法24条出台,正在执行的案子,可以翻案吗

不可以翻案。

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据是过去的法律作出的判决。在执行中不涉及案件事实的重新审理和裁断。

二、现行施行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不溯及既往,这也保持了法律的既判力,维护了已经生成的法律准则和社会秩序。

2023年前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审判决不离婚会有判决书吗

一审判决不离婚,当然会有判决书。

离婚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是撤诉、调解和判决。

调解有调解和好和调解离婚。

判决有判决不准离婚和判决离婚。

一审如果没有离婚,就是撤诉、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没有撤诉、也没有调解和好,那就肯定是判决不准离婚了。

新实施的《民法典》与之前相比是不是离婚难了,离婚率应该降了?

婚姻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我国也不例外。所谓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现实社会中,结婚自由目前已基本上实现了,但离婚自由呢?离婚自由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就是离婚比较困难。2021年民法典实施了,离婚是变难了还是容易了?离婚率会不会下降?

一、民法典实施以前离婚的基本现状

1、这里说的离婚以诉讼离婚为主,协议离婚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在协议离婚无法实现的情形下,只有通过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诉讼离婚容易吗?

笔者曾代理过多起离婚官司,涉及各种情形都有。总结起来就是诉讼离婚并不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举证不出来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这种情况下,诉讼二次,三次甚至四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是存在的。

2、下面介绍一个笔者曾经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例。

张某(女)与王某(男)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二人结婚初期感情尚好,张某性格比较强势。2017年张某在家带孩子,王某去广州打工。王某去广州打工后,因为一些琐事和张某电话上发生争吵,之后跟家人联系开始变少,后来干脆就失去了联系。张某给王某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也不给家里打钱。张某问王某父母王某的情况,王某的父母也表示不知道。

就这样直到2018年6月还是没有消息,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后,给被告王某家里邮寄了传票,王某父母签收了传票。后来法院开庭,王某及王某父母均未到庭。法庭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理由就是:

原、被告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向法庭提供证据,如提不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将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现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但未向法院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任何证据。原、被告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有孩子,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应倍加珍惜,对双方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原、被告双方应加强沟通和交流,慎重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共同面对和解决,珍惜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从而做出理性的选择,双方在今后的生活当中,只要能相互理解、沟通和包容,有和好的可能。综上,原告张某要求离婚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以支持。

笔者查了一下,所有不同意离婚的判决,理由基本上都是跟上面差不多。一审判决后,张某独自一人去外地打工,孩子交由王某父母看管。这期间,王某还是基本上联系不上,偶尔发微信,会回一次,回微信大概意思就是说,不同意离婚,让张某自己在家看好孩子。2018年年底春节期间,王某从广州回来,王某当时表示会改过自新,张某碍于面子上原因在王某家住了几天,春节过后,王某在未通知张某的情况下,再次前往广州,此后又是音信全无。

2019年8月张某无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进行了审理。开庭过程中,张某表示坚决要跟王某离婚,并说出了各种理由。法官在问询过程中,问到王某近期是否回来过?你们是否在一起过?张某当时也比较实在,就说了王某春节时曾回来过几天,当时是他们在一起了,但王某并未悔改,现在还是音信全无。后来,二审判决下来了,判的还是不准离婚,理由大体还是同第一次的理由,又加上,2018年年底春节期间双方曾在一起生活过,视为双方感情仍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张某接到判决后,很无奈,准备过半年后再次起诉。但2019年年底,王某突然回到老家,在与张某多次协商后,最终同意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3、笔者曾经在某次学术研讨会上遇到了某法院一个民事法庭庭长,笔者跟他聊起离婚官司这个事,他说他曾经办过一起诉讼了4次也没有判决离婚的,不是我们不判决离婚,婚姻法本身就不想让离婚,婚姻法关于可以离婚的条文很少也很模糊,在不符合条文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判决离婚。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只提到了感情破裂这个标准,还有五种参考情形,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现实中的离婚情形千奇百怪,能符合以上五种条件的很少。

二、民法典后离婚的基本现状

笔者认为,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并且离婚率大有上升之趋势。

1、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但该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且该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增加了协议离婚的难度。协议离婚无法实现,只有通过诉讼离婚来实现。离婚诉讼案件会有所增加。

2、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中关于离婚的具体情形,跟之前婚姻法中规定的五种情形没有变化,所不同的是民法典中增加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形。该种情形规定,第一次判决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里的应当判决离婚就是必须判决离婚。也许立法者,在立法时,也考虑到了,针对这种多次诉讼离婚,又不判决离婚的情形,这种情形长期下去,有可能会引起其他社会矛盾。因此,从该增加的情形来说,离婚变得相对容易点了,最起码之前那种诉讼两次、三次、四次还不判决离婚的情形为有所减少。

最后提醒坚决要离婚的朋友,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一年之内一定要分居,只要符合这种情形,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必须会判决离婚。不然的话,第二次诉讼能不能离还真不好说。

法律条文是固定的,现实生活是千奇百怪的,不能机械的理解适用法律,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合情合理的判决。每一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如果二个人早已形同陌路,还保留那一张婚姻证干嘛?法律不应该成为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枷锁!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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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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