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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军魂,婚姻法关于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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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9 2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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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军魂和婚姻法关于军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军魂以及婚姻法关于军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你们有什么关于军事的小说推荐?
  2. 对于形婚,你有哪些看法?

你们有什么关于军事的小说推荐?

军事小说汗牛充栋,其中的经典作品更是数不胜数。个人推荐的话,赫尔曼.沃克的《战争与回忆》、《战争风云》,都梁的《亮剑》,曲波的《林海雪原》、吴强的《红日》。

对于形婚,你有哪些看法?

不少同性恋者考虑以“形式婚姻”来应付父母和异性恋社会。但是形式婚姻也不仅仅是一个“形式”那么简单,在中国社会中,父母与子女终身捆绑在一起,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对子女的期待并不因为有了一场婚姻戛然而止,两代人之间仍然会有进一步的互动。形式婚姻关系到双方情感、财产、下一代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一些同性恋者形象地将形式婚姻称为一场“连续剧”,做一个好的演员很重要。剧中的演员一旦进入角色,恐怕一时难以退出,需要不断地演下去,因为观众(主要是双方父母)不断地提出新的期待和要求,有时候甚至会角色串联、戏里戏外、真真假假地同台表演。

与异性婚姻不同的是,形式婚姻没有去伤害无辜者,婚姻双方对彼此的情况都是透明的,相互之间甚至还会有各种协议———也可以说是“剧本”。而这个“善意的谎言”的对象则是男女同性恋者双方不知情的父母。对许多同性恋者而言,不告诉父母自己是同性恋者而假装进入父母所期待的婚姻,比让父母知道真相后出现可以预料的各种担忧与家庭冲突要好得多。

形式婚姻的适用性也因个人的性格特征、经济状况等因素、双方的家庭因素、俩人之间的配合以及双方长期生活中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等而有很大的差异,这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定论,而且个人的认知、理解与期待也不尽相同。一些同性恋者对形式婚姻持乐观、赞同的态度,如:

我28岁结的(形)婚,已经5年了,但我觉得这5年挺顺利的,也很快乐,让我来形容形婚,它应该叫“一个很美丽的谎言”。为什么呢?我们中国人有自己特色的环境和传统,我们并不是所有的同志都可以选择出柜,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情况,或者他父母有他父母的情况。出柜以不伤害父母的情感或影响你跟父母之间的关系、不把事情搞得更僵为前提。我的拉拉女朋友,很T,很爷们儿,比我还爷们儿。(她)是我一个好朋友介绍的,是个医生,我们俩也是好朋友,在结婚之前我们俩就有一些接触,协商好建立一种好朋友的关系。虽然这是很假的婚姻,但是我们用法律的关系或婚姻的关系把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们之间非爱的感情固定下来。我们经常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可能我们俩是最亲的人,因为我们俩是亲人。关于如何面对双方父母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把她的父母当成我的父母、我的最好朋友的父母,她对我父母也非常孝敬。(李某,男)

考虑形式婚姻的同性恋者除了为应付家庭与社会压力之外,通常都是已经有长期、固定的理想同性伴侣,有一起生活的长远打算。因此,他们考虑的问题也多比较现实,例如一些同性恋者顾虑到将来由同性家长抚养长大的孩子在成长经历中是否会存在某种缺失,是否会与异性恋父母养育的子女有区别等问题。

关于孩子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计划要孩子,为什么要孩子?这是我们一直很纠结的问题,怎么要?要来之后怎么办?当然我们不会这样(指他跟妻子生)来要,我实在是不行(指发生性行为),所以我们商量的可能是用人工的或第三方的方法要孩子。孩子出生之后的问题我们也考虑了很多,就是孩子怎样面对同性恋身份的父母。当然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们都会去爱他,她和她女朋友,我和我男朋友,他有4个父母亲。那么当孩子懂事的时候我会告诉他我们的真实情况,我会告诉孩子的一句话就是:你像其他孩子一样,你很幸福;虽然你的父母不相爱,但是你的父母像其他父母一样爱你。所以,我很看好我的这一段连续剧。(张某,男,)

形式婚姻的状况与非同性恋者本人可控制一些外部的因素(如家长对子女的态度等)以及同性恋者双方的特质都有关系。下面这位同性恋者与他的形式婚姻对象由于从小就“青梅竹马”,双方的父母已经认可他俩的“异性恋关系”,所以他们形式婚姻也就比较顺畅。

我的成长经历跟大多数同性恋者的成长经历不一样,因为我来自单亲家庭,可能从小对我的教育会比较宽松一点。在我们家,女孩是当男孩养的,男孩是当女孩养的,所以从小的成长环境不一样。4年前我刚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妈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要找女朋友,找一个家境好的、能照顾你的女朋友;如果你找男朋友,也记住,找一个待你好的。有这样一个开放的母亲,相比她而言,我有时候想东西可能更保守一些。我很幸运,在正式牵手之前,我认识的第一个同性恋在“熊”的问题上跟我聊了很多,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发。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我一个同班同学,我们俩住的地方只有十分钟的距离。她是女同性恋,非常非常爷们,从我们见面的第一天,从教室门口走到她旁边问她有没有坐人的那一瞬间,就确定我是了,然后各种和我示好,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她(布下)的一个局。但最后,我们俩相互扶持着走到今天了。(男,20多岁)

当然,也有同性恋者对形式婚姻持有质疑、不赞成态度的。这些人对形式婚姻更多的是感到疲惫与无奈,认为不是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走这条路,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适时向父母出柜是最好的选择。作为“剧中人”、也是“局中人”,“大宝”对形式婚姻有着非常真切的体验与感受:

如果能争取到父母的理解,我觉得最好还是跟父母多沟通。如果像我这样到了30多岁非要走形婚这条路、觉得形婚这条路可以试一试的话,我倒觉得有几条建议可以考虑一下:第一,年龄太小的不要去想这条路,因为父母的期望值在你30岁的时候会达到顶峰,你在这个时候去迎合父母的话,期望值太高,失望会更大,会造成对双方的各种伤害,因为父母绝对不会想着让你凑合着随便找个伴侣就能够接受的。我觉得想搞形婚的也是30岁以后的事儿;第二,如果自己情感不稳定的话也不要去尝试,如果你连自己的男朋友都搞不定,而将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硬扯到一块儿去演戏的话,这个难度会更大。自己的感情都处理不好就不要想着能去处理好形婚这件事儿;第三,如果你真的决定要走这条路的话,一定要简单再简单,把所有的丑话说在前面,说白了,两个人就是互为导演与演员之间的关系,不要想着你们会有多美好的感情,这个是在你们把所有的关系都处理好之后再表演出来的感情。把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来吧,要花哪些钱、要做那些事儿,你的场面要控制到什么地步,这绝对是一个制片人做的活儿,应当像一个制片一样的把所有可能发现的问题写下来,再做导演、再做演员的时候才能保证你们形婚的过程不出意外。但是我觉得最好还是与父母沟通做到理解。除非你一开始就说明了我就演三年,三年以后就打算离婚的那种,要不然形婚牵涉进来之后不是你随便能够退出的。你形婚了以后还要考虑拉拉朋友的家庭环境和她那边的感受,所以一旦这场连续剧开演之后,你就收不住了,中间会掺插进来很多配角。(“大宝”)

不是到了迫不得已或者跟父母没法沟通的时候还是不要走这条路,因为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来掩饰,你就想,这是一个永远要续保的保单,但是这个保单是没有生意的。你无时不刻要处在一个演戏的状态,随时要进入状态。这不是一个婚礼这么简单,婚礼的那一个月的话,你就是再大、再头疼你也可以忍受过去,但后面一年一年的、没有尽头的谎言,这是对两个人最大的折磨。(阿伟,男)

另外一些同性恋者明确表示不会考虑形式婚烟,有的同性恋者面对形式婚姻则望而却步、“临阵退缩”了。

逼不得已我会考虑形式婚姻。但是第一,如果家里不知道你是形婚,就会逼着你要孩子。第二,形式婚(姻)开始之后,家里来人,一起生活是个很大的问题。形式婚姻执行起来有很多工作,最好还是别去做。(“军魂”访谈,)

家里逼你结婚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孩子,结婚是解决了,但是下一步逼你要孩子怎么解决?这是很多人事先没有考虑过的。前不久有一位女同跟我来信,她和她女朋友与另外俩男同六年前形式婚姻了,而且生了个孩子,现在孩子已经6岁,看出问题了,说为什么我爸爸怎么老是跟一男的在一起,妈妈老是跟一女的在一起。所以孩子老是问他们,他们不知道怎么回答。形婚能够维持几年以上的非常少,因为它是一个谎言,一开始就有四个人知道,四个人在各自的圈子内告诉自己最亲密的闺蜜,一下子就十几个人知道了。这个时候就很难维持这个(谎言)。更重要的是,形婚的协议是无法强制履行的。很多人现在签合同,比如说保证我妈妈来北京看我,你必须来给我扮演妻子。但她不来,不来怎么办?你能去法院告她么?有一对男同跟女同结婚后一个星期,男的被车撞了,在病房里抢救的时候他父母就说,你老婆怎么不在,她老婆平时根本就不跟他联系。(“星星”北京同志中心分享会)

我接触的孩子里边形婚的有好几对,每个人的经历当然不同。有一些很幸运,他的父母年龄已经很大,也不会继续去追究这件事情,所以他可能就这样过去了;有的也离婚了、出国了,但接下来父母还会要求你离婚再结婚。有一个解放军今年结婚,他的父母非常重视这件事,结果在三个城市一共办了上百桌酒席,因为他父母觉得挺亏的,过去送给别人很多钱(礼金),想借此收回来。特别巧,这个男孩子得病了,肠脓肿,结果他的父母对他的妻子很不满意,因为她总不可能陪在旁边。那个男孩子是在北京的部队,回到唐山去疗养,刚开始还可以解释,女孩子工作在北京,但是后边接着“五一”、“国庆”等一系列的节日,现在真的快包不住了。所以我觉得不能只看到顺利的,也要看到这些意外的事情。(“藕姨”)

作为父母来讲,如果他们对自己的同性恋子女不知情,对形式婚姻这个问题自然无从回答。从一些已经知道自己子女是同性恋者的父母来看,他们对形式婚姻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更多地是从自己子女的角度出发想问题的、倾向于在家庭内考虑的话,他们会对自己的同性恋子女结成形式婚姻持反对态度,因为没有这种必要,既然大家都已经坦白,又何必多此一举。同性恋亲友会会长吴幼坚女士也不支持形式婚姻,她更多地是从爱情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形婚是“权宜之计、无奈之举”,我从来不提倡、不撮合。我觉得人生本来不是很容易,就算你是异性恋,想要找个相爱的人一起过下去也有很多困难和矛盾,而且你是同性恋,要找到相爱的人好好地爱也已经很困难,你干嘛还自讨苦吃地去找一个跟你原来毫无关系的人扯进来,还要把她的父母、祖父母这一辈这么多的人都扯到一起,弄得一团乱麻?可能还没来得及把喜事的欢乐分享完就已经遇到很多麻烦了。(吴幼坚)

但是如果从自己的核心家庭之外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社会形象、面子等)的父母,他们则会倾向于赞成自己子女的形式婚姻。如有家长甚至主动帮助自己的儿子在同性恋网站上寻找合适的形式婚姻对象。

同性恋者采取形式婚姻的背后或许有着更多的文化涵义。儒家文化注重“孝”道,它的解释是“无违”,也即承认长老权威。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反对”在这种关系里是不发生的,除非在文化传递失效的情况下。费孝通认为,在一个急剧变迁的社会中,“名”与“实”之间的分离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种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

形式婚姻正是体现了这种“名”与“实”的分离、“无违”地恪守“孝”道。形式婚姻颇有中国特色,从家庭世系关系的角度来看,中国婚姻很注重形式的要求。子女的婚姻通常是奉父母之命,其目的在于进入家族世系,借由香火的传承获取社会地位,在这种婚姻关系中,爱情与性等并非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一些极端的例子中,比如“冥婚”与“嫁神主牌”,死者亦可以结婚,中国婚姻对仪式的要求可以是纯粹得只剩下仪式。在一个讲究人情、面子的社会中,它是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调合的产物。在这种情境下,形式主义与人情关系又是另一个让人感兴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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