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尤其对于想要注销公司的企业家来说更是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必须经过清算程序,并且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必须足以清偿公司的债务。因此,如果公司有未偿还的债务,那么公司就不能直接注销。不过,公司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或者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来清偿债务,然后再进行注销。
一、公司有欠债能去注销吗
一般是不可以注销的。因为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所以,公司有欠债,是不能注销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欠债能抓法人吗
1、公司欠债如果恶意不还的,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抓法人代表的。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罚。
3、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以免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相信以上文章的内容已经回答了公司能否取消债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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