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96

立案后转移财产可以吗

  • a96
  • 2021-11-01 10:10:00
  • 0
  • 合山律师

不可以。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立案后转移财产可以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a96/154650.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