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取保候审向哪里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
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二、取保候审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
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这类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进行办理,一种是担保人进行取保候审,一种是缴纳担保金进行担保,确保这类违法人员在案件审理时能够随时配合案件审理。相关的犯罪人员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取保候审进行相应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