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2001年出生,现在已满13周岁,在其8岁时,父母离婚,其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再婚。
近日,妞妞的母亲听说妞妞的日常生活无人照料,起诉要求抚养妞妞,日前,北京市通州法院审结了此案。
张女士诉称,其与张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婚生女妞妞随张先生生活,张先生再婚后并再生育子女,张先生现在每天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对孩子时常打骂,张先生及其妻子不让妞妞和其同房间吃饭,妞妞经常一人到另外一个房间吃饭,妞妞经常饿着肚子睡觉,而且张先生还告诉妞妞,明年就不让她上学了,辍学打工。张女士认为张先生已经不再适合抚养妞妞,故要求妞妞随其生活,张先生每月给付张先生抚养费600元。
经过法院审理,妞妞认可母亲所说属实,其经常吃不饱,继母生了孩子后对其更加不好了,动辄就打骂,也不做饭,父亲上班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自己,所以想随母亲生活。法院还征求了张先生的意见,张先生称其确实工作很忙,作为一个男人,其脾气有时候不太温和,可能会对妞妞发脾气,但其是真心疼孩子,也不会让孩子中途退学。称看到妞妞的书面意见后,内心受到很大的触动,表示自己的再婚妻子生育一个孩子后,因孩子小脾气可能也不太好,但自己已经安排好了,让妻子回东北老家照顾新生的孩子,妞妞还在北京上学,自己会尽力照顾,希望法院给他一个机会,好好弥补孩子。
经过审理,张先生做出保证,一定会为妞妞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张女士决定给前夫一次机会,故撤回了起诉,让他好好照顾妞妞,但如果再出现妞妞受委屈的情况,“我一定会把妞妞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