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东乡县昌景西路246号。
电话:0794-4332059。
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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