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车、企业均须拿牌照据悉,新政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而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新政指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转运营新政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具体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
新政还明确了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这保证了乘客安全。
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如果规定8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4.未要求司机必须为平台员工
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5.鼓励非营利目的的顺风车
新政第一次在全国层面对顺风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了界定,鼓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小客车合乘。
顺风车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但同时要让乘客明确其权利义务与经营性质的网约车不同,今后将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6.出租车经营权将向无偿有期限过渡新政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
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公司坐收份子钱的时代过去了,以后公司将与出租车司机一起承担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