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一定要刑期过半吗?
假释必须刑期过半,但仍然要考察服刑人员的各方面表现。具体条件如下 :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人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对什么人适用,解决的是国家的刑事司法管辖权的空间范围问题。
它明确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关于国家空间刑事管辖权范围的原则有:
1.属地原则,就是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否则,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就是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凡外国人犯罪,即使发生在本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从本国利益出发,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凡是侵害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5.综合原则,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本国人或外国人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也适用本国刑法。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申请假释必须要符合刑期过半的条件。但是不是所有刑期过半的罪犯都可以申请假释,一定要符合申请假释的条件,并且由当地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再次递交假释建议,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