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揭牌仪式上获悉,中心将主要着眼于维护佛山辖区金融稳定的大局,研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起草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度。同时,中心还将协调处理涉及跨行业、久拖不决或有重大影响、典型意义的金融消费纠纷;对金融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统筹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通报以及金融消费教育宣传工作等职能。
“在很多市民的印象中,他们不把金融机构当做商业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市消委会秘书长但唐勇表示,虽然近年来,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被提出来,但很多消费者依旧没有维权的意识。佛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的成立将改变以往金融消费误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行长彭化非表示,中心的成立,将对提高佛山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水平,提升佛山金融业的服务质量,转变发展模式,构建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和谐金融生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获悉,从去年5月份开始,顺德支行被确定为佛山辖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试点单位。从去年以来顺德试点情况看,产品类投诉占比最大。据相关数据,消费者对银行的投诉共597宗,其中产品类投诉312宗,占比52.3%;服务类投诉261宗,占比43.7%;其他类24宗,占比4%。
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相关在细分项目中,服务质量占比最大,主要是柜台轮候问题;其次是电子类业务。
相关案例
银行“多算”不良信用记录
市民可上诉纠错
消费者的信用不良记录如若被银行“多算”,可以向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
去年3月,顺德市民何某发现了自己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记录与还款记录不一致。其个人信用报告显示,何某2002年的汽车贷款,在供款期间有累计逾期期数为21次、最高逾期期数为7次、连续逾期15个月以上的不良记录。何某发现这与自己的实际还款不良记录不相符之后,立即向办理车贷的商业银行进行投诉,无果。此后,2012年1月,何某向人民银行顺德支行进行投诉。
经人民银行顺德支行调查核实,何某实际正常还款22期,未按约定还款共38期,其中逾期最长达4期,已于2007年3月清还该笔贷款。随后,人民银行顺德支行要求该银行向其上级行申请错误数据更正,何某的信用还款记录最终得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