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属什么性质的单位
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
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
工程仲裁机构有那几种
我们国家仲裁一般分为劳动从事仲裁(仲裁机关为劳动从事仲裁委员会,适用的劳动合同法或劳动法等)和商事仲裁(各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涉外仲裁委员会,适用于除劳动、婚姻家庭继承、收养、监护、扶养和行政法之外的其他法律)。
就工程合同或施工及监理等合同纠纷所进行的仲裁均在商事仲裁委员会受理。
商事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是两个常见的仲裁程序,它们有一些区别,如下所示:
1.适用范围:商事仲裁一般指商业领域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而合同纠纷仲裁则专门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即涉及到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违约行为等内容。
2.法律依据:商事仲裁的法律依据一般是商事仲裁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而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仲裁机构:商事仲裁一般由商事仲裁委员会或类似的专门的仲裁机构处理,而合同纠纷仲裁可以由各个仲裁机构处理,也可以由双方约定由特定的仲裁机构处理。
4.仲裁程序:商事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基本相似,都需要双方提出仲裁申请、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但具体的程序可能会根据仲裁机构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总之,商事仲裁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适用于各种商业领域的争议,而合同纠纷仲裁则是商事仲裁中的一种具体类型,专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商事仲裁机构设置规则
一、商事仲裁庭的组成规则是什么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选定一名仲裁员;如果当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内选定,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对于首席仲裁员,则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共同选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依照上述规定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仲裁员拒绝接受当事人的选定,或者因疾病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仲裁员职责的原因不能参加案件审理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重新选定仲裁员通知之日起5日内重新选定仲裁员;未能在该期限内重新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二、选择仲裁员应当把握怎样的原则
按照《仲裁规则》,一旦当事人书面选择某个仲裁员后,如果没有仲裁员应当回避的充分理由,则无法再更改仲裁员。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作出选择时应十分谨慎,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的仲裁员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是选择的仲裁员专业知识应当与案件相吻合,并有该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处理能力,以便迅速准确地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分清是非责任,提高仲裁的效率和办案质量。如果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不是案件涉及领域的,例如选择了擅长房地产案件的仲裁员来审理股权案件,则仲裁员很可能难以胜任。
三是选择仲裁员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仲裁办有全称吗
有。
仲裁活动主要由仲裁机构完成,因此仲裁机构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制度的发展史上,仲裁机构随着仲裁形态的发展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早期的仲裁多为民间解决纠纷的临时性行为,因此,很少有常设的仲裁机构。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机构是人类社会进入较为成熟的商品经济时代后即19世纪才出现,诞生于商人自治性团体。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这种由专业人士组成、对一定范围内的争议进行法院外裁决、负责管理仲裁程序成为仲裁机构本质的特征,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则不是仲裁机构的必要条件。所谓仲裁机构,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裁决仲裁案件并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我国现行商事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
商事仲裁特点,商事仲裁特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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