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三要素
一、劳动仲裁需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证据都是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每个案件都需要依据充足的证据来作出裁判,也只有这样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收集劳动仲裁证据,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在对方的依据或证据,将自己不能举证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劳动仲裁证据目录填写案例
所谓证据目录,并不是仲裁的一项强制要求,可能有部分仲裁委会要求填写一个证据清单,但一般不会强制要求准备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说白了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证据清单。证据目录就是把你所有的证据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分组、编号、排序,同时写明你的证明目的。
劳动仲裁证据如何整理
劳动仲裁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
1、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聊天记录、公司内部相关通知等;
2、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其他与自己主张有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是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有关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仲裁证据清单怎么写
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中的证据清单应当写明证据的编号;证据的名称或者证人的姓名、住所;证据的来源;证明的对象;证据的简要情况说明;以及对应的清单的页码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最怕的证据
仲裁双方最怕那些能够证明事实,而对已方不利的证据。
劳动仲裁过程,仲裁申请人提供的任何事实证据及证人证言,只要能够确认事实的存在,违法的过程,从而影响仲裁裁决的有效证据,都是仲裁被申请人不愿意看到的,因为用人单位对违法事实没有足够的认识,才会被申请仲裁,单位心存侥幸,不希望被裁决承担违法责任,所以那些能影响裁决结果的证据,他们都不希望看到。
房产纠纷的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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