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数量呈曲线波动,缓中有升。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购买力的增强,我区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多,道路交通运行压力亦日益增大,加之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03年至2005年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平均占收案总数的14.1%,成为仅次于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案件的多发性案件类型。且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占附带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1.9%。
2、诉讼标的较大,调解结案率较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标的总金额321.57万元,占全部附带民事诉讼标的额的51.7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调解成功率平均为81.5%,是同期民事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调解率的2-3倍。因为此类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为了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一般都会在刑事部分判决前积极响应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调解方案,想方设法对被害人作出赔偿,故此类案件调解的基础较好,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3、量刑上呈现轻刑化,缓刑适用率高。从两年来判处生效的犯罪分子的量刑情况看,均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占100%。其中判决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占85.9%。 因为交通肇事案件属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加上被告人及其亲属在事故发生后大多积极进行赔偿,故在量刑幅度上亦酌情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