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和法庭的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1.部门性质不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的裁决机构,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收费不同,仲裁费用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一些情况可以缓交、免交、减交。
4.权力不同: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仲裁开庭弱势方如何应对
1.
从仲裁委受理案件起就应指导当事人特别是申诉人,在申诉书中写明写全自己的主张,以防遗漏。
2.
举证期间,要让当事人充分享有举证的时间和机会,便在法定情形许可的范围内及时提醒当事人,以便使之举证齐全,既不耽误开庭又能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维护。
3.
审理中,既不偏不倚又要多为弱势方着想,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明显应得权利得不到保障时,要为之主张,加以提示。
4.
调解或裁决时,要立求为主张权利的一方“做好事”,为其主张充分的权利(当然,如该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主张自己的某项权利╠╠主动放弃,则仲裁庭不应勉强)。
以金融仲裁的方式解决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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