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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 债权债务
  • 2023-09-09 22:06:04
  • 0
  • 康康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但是在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债务问题。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本文将介绍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规则,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首先用企业的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能清偿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承担比例,或者按照出资比例来承担。各合伙人应当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以个人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利用法律知识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解决,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面的文章中,已经回答了如何处理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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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1/怎样理解“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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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0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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