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商业实体形式,通常由两个或更多的合伙人共同经营。当企业面临债务问题时,合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文将介绍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规则,包括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以及清偿顺序和限制等方面的内容。
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以免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为,上述文章的内容已经回答了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的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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