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与他人同居可能构成法定离婚事由。这是因为在一些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非法同居可能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侵犯。
然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同居并不会构成法定离婚事由。法律可能更加注重婚姻关系的实质,而不是对配偶私生活的干涉。
因此,是否同居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你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便了解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