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结婚证后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
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双方可以带上身份证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找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核实后,会出具相应的查档证明或加盖公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补领结婚证:
•如果当地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到相关信息,可以直接申请补领结婚证。
•通常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比如合影照片等。
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若只有一方丢失结婚证,且婚姻登记机关能通过系统查实双方的婚姻状况,则可凭借另一本有效的结婚证、身份证件、户口簿及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
无法补领结婚证时的处理方式:
•若无法补领或不愿意补领结婚证,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查档证明(或加盖公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离婚协议书,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证明文件。
诉讼离婚:
•当遇到特殊情况,如所有资料均无法找回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进行有效补办及离婚登记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法院在审查证据后,将会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总之,在丢失结婚证的情况下,具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应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规定来操作。建议直接咨询办理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指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