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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仲裁程序 个人仲裁程序包括哪些

  • 劳动法
  • 2024-08-02 18: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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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简易程序条件

1.仲裁标的额较小的案件

一般而言,仲裁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大多比较简单,适宜于通过简易程序予以解决。各仲裁规则往往明确规定一定标的额以下的案件可考虑适用简易程序。各个仲裁委员会依据自身所处理争议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各自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标的额。

2.当事人要求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仲裁标的额超过仲裁规则规定的可以直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果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众多仲裁规则规定亦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换言之,争议金额超过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标的额,仲裁机构大多不能自行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而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3.仲裁委员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未必涉及争议金额,此时无法依仲裁标的额确定案件的繁简程度,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抉择。

仲裁执行流程及期限

法律分析:仲裁流程需要一般一个月左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时间

劳动仲裁的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流程及步骤

仲裁的基本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并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开庭进行;

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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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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