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仲裁,一种是商事仲裁。
如果起诉的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法律规定仲裁前置,只能先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才能起诉到法院。
对于其他欠款,如民间借贷、劳务工资等,不适用劳动法,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只能去商事仲裁或者法院。
至于商事仲裁或者法院并不是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若想商事仲裁,必须双方曾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如果有书面约定过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也只能去该仲裁机构仲裁,不能去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如被法院发现,也会驳回起诉。
如果双方未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仲裁或者约定的仲裁无效,也只能到法院去起诉。
法院与商事仲裁的区别:
法院:程序多,有一审和二审(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无二审),审理期限长简易程序3个月,如3个月审不完,转普通程序共6个月,不服一审,可以再上诉,二审3个月审限。但同时又因程序多,当事人有较多救济的机会。
商事仲裁:“一裁终局”,效率较高。但同时因此如有疏忽,则无补救机会。
起诉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理由:仲裁是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裁决是即时生效的,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虽然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规定了,仲裁如果违法,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或不予执行,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中,法院只能对仲裁程序进行审查,而不能对仲裁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只要程序合法,即使仲裁实体处理不当,法院也不能撤销;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虽然法院审查可延伸至实体问题,但这不是由审判实务部门处理,而是由法院的执行局审查,虽说同在法院,但不同部门之间业务是完全不同的,执行局未必对民事案件完全精通。因此,从实质上而言,一旦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实体部分即使有错,也几乎无法纠正。而诉讼,依照法律规定,是二审终审的,即使一审已判决了,当事人只要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即是生效判决。也就是说,一个案件可以经过两次审理,如果判决有误,得到纠正的机会要比仲裁大得多。况且,即使是生效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在两年之内,还可以申请再审,虽然这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但如果生效判决也有误的话,至少当事人仍有希望纠正错误判决。因此,个人认为,诉讼的可靠性远远大于仲裁。另外还有一点,许多律师兼任仲裁员,而法官是不能兼任一审和二审的。。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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