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的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寻求解决方法。2.高温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条件和健康,但用人单位未发放可能是因为未能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或存在经济压力等原因。3.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你可以:a.查阅劳动法相关法规,了解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和权益,确保自身了解自己的权利;b.与同事或工会沟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是否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或申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c.是否有其他补贴或福利待遇可以代替高温补贴,如通风设备、休息时间安排等;d.如果实在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可以考虑寻找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行动前,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断和决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然享有应得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了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权益,与离职无关。即使员工离职,雇主仍然有责任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雇主不发放高温补贴,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这个问题,未发高温补贴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被迫离职,因为雇主未发放高温补贴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管理的疏忽、财务问题等。
然而,如果员工因为未发放高温补贴导致工作环境不适宜或者造成经济困扰,员工可能会考虑辞职。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与雇主沟通解决问题,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雇主长期不履行支付高温补贴的义务,员工也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公司推迟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谢谢楼主邀请!
近期我国各地都出现了高温酷署天气,而且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很多,为此,国家对坚持在高温天气下劳动者作业都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对劳动者上班时间都有明确规定,特别规定了中午时间在露天工作的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以及值勤交警禁止室外作业都作出了说明。
根据楼主的描述和看了你们公司发出的通知,是没有人性的,同时也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高温津贴的多少虽然国家没有规定,但高温津贴一般是6~9月份,共计四个月,高温津贴的发放不列入工资表内,而是月底单独发放当月的或者次月初发放,严禁拖延一次性发放。
所谓高温津贴如果拖欠到九月底一次性发放,那还叫高温津贴吗?你们公司完全在玩文字游戏,出具通知的人,可能对国家《劳动法》一知半解,你们可以找公司工会部门解决,或者派出劳动者代表与公司领导协商,如果确实协商不通,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温馨提示: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企业以防署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于违法行为。
附:2018年各省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津贴一览表
一、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1、发放时间:6-9月,连发4个月
2、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为20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为140元/月
根据安监总局办公厅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山东省的发放时间为6-9月,其中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为20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为140元/月。
3、高温作业中暑也能申请工伤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根据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付。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属违法行为。具体的发放标准和执行政策由地方立法加以规定。
二、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如果你符合高温补贴条件而企业未发放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劳动者投诉后,会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处理。如果职工遇到高温费问题,可通过当地工会与企业沟通协商,或代职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高温补贴维权注意事项:
1、高温补贴在各省份有不同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5-10月发放,属于阶段性补贴,诸如加班费的约定,对劳动者而言,必须谨慎,一旦在工资条上模糊处理,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都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找到工作签订合同是件高兴的事,但是绝对不能“一口价”定工资。
2、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妨多留个心眼,对于高温补贴、加班费等项目,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作为工资的具体构成,一旦企业不发,则有据可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项目必须包括高温补贴,一旦企业不发放,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补贴与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高温补贴可以作为补贴的一项。在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高温津贴 仲裁时效?高温津贴仲裁时效是入职开始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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