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指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每日讲法观点】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并不意味着有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案件意味着什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以后并不意味着就有赔偿,劳动仲裁受理仅仅代表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而已,就如同去法院立案受理的程序一样。
一般来说,只要案件符合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将立案的材料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立案受理。
立案受理仅仅是对案件进行程序性的审查,并不会涉及案件的实体审查(比如仲裁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主张赔偿的数额是否正确),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拿到赔偿,但意味着案件已经正式进入劳动仲裁的审理阶段。
怎么样才算有赔偿?如何才能算有赔偿,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事情,其实一个案件经过立案受理以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紧接着会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庭,开庭的时候就会围绕者劳动者的请求事项能否得到支持进行审理。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很多举证责任都是分配给用人单位的,不过劳动者对于某些事项也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具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主要根据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确认。
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并且所主张的金额都是按照事实与法律计算所得,那么经过劳动仲裁的开庭审理以后,基本都是可以确定有赔偿。
总结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并不意味着肯定有赔偿,立案受理仅仅是程序性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一般都会受案。
至于能否肯定有赔偿,那是实体审查的问题,也就是要通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之后,才可以确定。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目前看还是比较麻烦的,但是不要担心,我给您大概说一下。
您这边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其实这个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劳动合同仅仅是最有效的证明手段,我们可以举证其他的。一般的仲裁机构还是比较保护务工人员的。
如果也没有社保,可以整理其他的举证项点,建议清单如下:
1.工资发放证明-工资条,或银行的流水账单;
2.如果有考勤记录,入职表格,以及工作过程中由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3.辅助的证明资料,单位的工服、工牌等。
其他的就是仲裁之前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就可以打印)。
一般都是先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再开庭仲裁。仲裁不涉及到费用。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我之前经历过一次,以上情况还请您参考。但是希望您下次的工作要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案子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不能拖很长时间。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下情形,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主张按应当支付额度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在已经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基础上,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1、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2、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五、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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