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一定是起诉对公司影响大,仲裁一般都是小范围内进行的,一般也只有双方的有关负责人到场就行了,而起诉的动静就大了,投入的精力也大,应诉当天不仅双方当事人到场,还会有律师,以及证人等,还会有有关人员到场旁听。甚至会有记者到场。所以起诉对公司的影响肯定大。
不一定。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理由一般是劳动者未提供证据或者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事实主张,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有败诉的可能。
不可以,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到法院这一步程序稍有点复杂,把这个程序先让你搞清楚了,然后再回答你的问题。先上法律依据,让你先蒙圈三分钟,再跟你解释,这样说不好你能记得牢,也可以直接看最后几句话﹝笑﹞。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解释一下这四条是啥意思,概括起来说就是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这里是起诉不是上诉,二者性质完全不一样),不区分是哪一种劳动争议,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那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呢?这就要区分劳动争议的内容了,如果劳动争议属于第四十七条的争议(主要是指追要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年休假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而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没有第四十九规定那六项的,会被中院裁定撤销,这个时候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也可以提起诉讼)。如果不是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说了一大堆,也不知看没看懂,主要是记住一点就可以,到了法院以后这个诉讼过程可就长了,没个一年半载的结束不了。
写到这里,该回答老师的提问了,否则要扣分了﹝笑﹞,实际上单位起诉到了法院翻盘的几率很低,你胜诉的概率很大的,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也不是白给的,他们常年就是搞这个的,水平非常高,虽说仲裁比较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没有法律依据和证据,也不能瞎裁决吧。大部分单位都是明知自己会败诉,很多起诉都是想拖的时间久些给劳动者造成一些麻烦或者逼劳动者和解,这时就看你是怎样一个心态了,闲着没事可以和单位耗耗,要是不想浪费时间,法院要调解的时候,双方就各让一步,赶紧结束去别的地方发大财吧。反正我的顾问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不是争议特别大的,尽量促成双方和解。
劳动仲裁劳动者胜诉后,单位上诉,可能确实不服,但也可能是为了拖时间。
单位拖延的目的通过起诉,单位可以拖延劳动仲裁生效的时间。如果单位超过起诉期限不起诉,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劳动者就可以立即去申请执行。到时候单位就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这对单位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如果能拖延时间,劳动者的期望值就可能降下来。这时候顺势跟劳动者达成调解,可能会争取到更多利益。
特别是工伤纠纷案件,单位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拒不兑现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为了拿钱治病,只能跟单位达成妥协。
如果单位是为了拖延时间,法官也是非常鄙视的,但是起诉毕竟是单位的合法权利,法官也只能按照法律进行审理。
劳动者最好积极应诉如果单位有新的证据和事实,劳动者接到起诉状副本以后,要针对单位提出的这些证据和事实准备抗辩,主要是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新证据,要积极进行反驳和答辩。
如果单位没有新的事实与证据,纯粹是为了拖延时间,劳动者也不要掉以轻心,还是要积极应诉,出庭答辩。如果劳动者自以为有了胜诉的仲裁裁决,就可以高枕无忧,为了省点路费和时间就拒不出庭,那就大错特错了。
法院并不一定按照劳动仲裁的思路来审理,支持劳动者还是支持单位,法院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重新进行审理。也就是说,法院有可能改变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
所以劳动者还是要积极出庭应诉,说服法官。
法律程序以外的办法除了积极出庭以外,劳动者也可以采取法律以外的办法促成单位尽快兑现劳动仲裁裁决或者撤诉。比如通过向其他同事透露劳动仲裁结果的方式,扰乱单位的军心。
一般来说,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做法,不是针对某个员工的,而是针对所有同事的。如果你能劳动仲裁胜诉,说明单位的做法确有违法之处。
而且是规模违法。通过向前同事透露仲裁裁决结果,其他同事也会考虑提起仲裁。公司老板面对这种结果,很可能会提前终止诉讼,与你和解。
祝顺利!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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