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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概念 劳动仲裁的概念和时效

  • 劳动法
  • 2024-07-20 16: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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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回答如下: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其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与工伤的关系,以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劳动仲裁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通过仲裁来裁决争议双方的权益。

2.主体不同: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者或雇主提起,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争议一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仲裁。

3.决定权不同:伤残鉴定的结论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劳动仲裁的决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裁决,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

4.行政程序不同:伤残鉴定一般属于行政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劳动仲裁也是行政程序,但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仲裁决定可以作为诉讼的事实依据。

总体来说,伤残鉴定是一种针对工伤赔偿的程序,而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二者目的和主体不同,具体操作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仲裁与投诉有什么区别

1、劳动仲裁系类似法院开庭审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对单位而言,法定情形除外);而向劳动监察投诉后由其处理系行政处理程序,劳动监察不处理的或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不同。2、上述系对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简单区别,此外,还有一类经济仲裁,系由双方约定由第三方仲裁机构审理双方争议,一裁终局;至于其他类型的投诉,简单说,对于行政机关主管范围内的违法事项等的处理,当事人是可以投诉或举报的。

劳动仲裁的十大忌讳

(1)申诉不符合条件。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如人身伤害赔偿等纠纷,劳动仲裁部门不会受理。

(2)申诉请求不当。劳动者提出的请求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有些劳动者不了解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标准,而是“漫天要价”,不仅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还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3)逾期改变申诉请求。劳动者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仲裁委员会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超过申诉时效。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部门将不会受理。

(5)授权不明确。劳动者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诉、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否则代理人无权就特别授权事项发表意见。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劳动者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的,劳动者应书面申请。无故不按规定交费的,仲裁部门将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庭。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仲裁部门可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缺席裁决。

(8)不能提供证据。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该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物证、证人证言等。

(9)认为仲裁裁决了争议就结束了。其实不然,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争议仲裁结束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是两审终审。

(10)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及时申请执行的风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也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显然无论是裁决书还是判决书,劳动者超过一年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其合法权利将无法实现。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离职员工劳动仲裁呢

第一,公司不懂法,很多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不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或者没有给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或者强行辞退,没有调岗或者培训,这些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为了补偿金而提出劳动仲裁。

第二,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一直忍受了很多非正常的待遇,包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不给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不给两倍工资,等等,员工为了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一直忍耐,忍辱负重,但是公司最终仍然找理由辞退员工,这时矛盾就爆发了。员工就在离职时申请劳动仲裁,把所有对公司的不满,公司所有的违法行为一并告上仲裁法庭。

第三,员工和公司都有责任,在制度不完善,规定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情况下,有时公司和员工就劳动成果的归属专利产权的确权,奖金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和数量等等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又不能心平气和的谈判,达成一致。员工认为公司薄情寡义,公司采取强硬态度处理纠纷,这些都造成了隐患,最终会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爆发出来。

总之一个巴掌拍不响,公司和员工可能都会有责任,但是通常公司作为强势的一方,责任更大,员工作为弱势的一方,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个别员工可能有恶意敲诈公司的行为,但是总体上来说,多数情况下,还是公司缺乏法律意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纠纷。

劳动仲裁立案和开庭是一回事吗

劳动仲裁立案和开庭不是一回事。劳动仲裁立案是指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经过审理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正式决定受理。然后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开庭是指仲裁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仲裁庭进行证据查证、事实认定等案件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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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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