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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很多朋友说,劳动仲裁没有用,和公司是一伙的!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劳动仲裁真的能帮到劳动者!但很多朋友用的方法不对,导致自己吃亏。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无外乎以下两点一、公司的违法行为。很多员工都能说出公司的违法行为,这点没有说没问题。
二、对应的证据。难就难在很多员工收集不到完整有效的证据,这个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到的。
结合以上两点,为什么很多朋友说劳动仲裁帮不到我们呢?是因为大家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要提供证据时,却没办法提供有效证据,最终导致自己和憋屈。【针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如何有正对性的收集证据,我的头条号和专栏里均有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倘若劳动仲裁真的偏向于企业怎么办?不排除有些朋友相关的证据也确凿,但在劳动仲裁时却受到故意拖延、阻碍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熟知劳动仲裁的流程和有效期。
一、若是劳动仲裁人员违规阻碍或拖延超出有效期,那么我们可以向劳动仲裁的上级单位打电话投诉,不用担心因投诉而带来不好的后果。【前提是有效投诉,不能无理或无中生有】
二、即便劳动仲裁裁决有违事实、故意歪曲的情况,我们还可以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不行,还有二审法院。正常来说法院相对比较公正,特别是二审法院。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不用担心劳动仲裁会不会帮到我们,按照合理的流程去提供有效的证据,那么劳动仲裁就一定可以帮到我们!也欢迎大家遇到问题时私信我。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申诉后对方即不上诉,也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时需要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好相关的资料,这时法院就会执行强制执行,比如冻结对方的银行卡,限制高消费等等。
仲裁不通知当事人到庭当然程序违法,但是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现在的仲裁委一般不会出现不通知当事人这种基本的程序性错误,有时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事后才知道,是因为一方申请仲裁的时候没有提交清楚对方的联系方式,仲裁委在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联系不到对方,所以就采用公告等方式通知,有时候这种公告的方式当事人没有看到,所以才认为没有通知自己。
当出现这种情况是不能够认为仲裁委违反程序的,当然也不要认为这种通知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在程序上不设定这种公告方式的通知,而是要求一定得联系到才算通知否则不允许开庭的话,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比如有些老赖,死活不接电话或者把电话注销了,人也离开家乡,难道就因为老赖走了联系不上,就不审理案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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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通常只有一年期限。如题所述,曾经在仲裁时效内主张过权利的话,那么这个时效就会中断,那么在撤诉起重新计算一年。
由此看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是错误的。不过呢,你凭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或者通知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只要经过了仲裁程序,无论是驳回仲裁,不予受理,还是超期未审结,还是不服仲裁裁决(但是各项裁决属于终局裁决除外),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常情况下如果仲裁时效曾经中断过,那么你的仲裁在程序上就存在胜诉的可能。当然如果缺乏实体证据,案子还是比较困难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三年时效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劳动仲裁属于特别法规定的特别时效。因此切忌受蒙蔽而错过仲裁时效。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所以劳动者维权一定要及时,依法,正当,切忌观望等待而错过仲裁时效。
档案 仲裁时效?档案 仲裁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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