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命吧。你就是有千个正当理由也打不赢官司,请律师更是费钱、找更多的烦恼。你的律师比不了企业聘用的律师,企业有钱、有时间,你有吗?企业聘请的律师与各仲裁机关构、各法院都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你懂的。即使仲裁判你赢了,企业可以反起诉你到法院,那可就是律师的天下了,还有二审等着你。企业+律师+法官=玩死你不商量。亲身经历告诉做老百姓的我们,别打官司。打官司,不是为老百姓声张正义和公道的唯一途径。除非你"朝里有人",也许、也许会给你找回点公平。南无阿弥陀佛[祈祷]
HR虽然面对员工,负有一定管理职责,但还是员工的一份子。
HR有不同分工,其中有一部分负责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有的企业HR独自负责人事管理的所有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薪酬和社保等等。
有过案例,HR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要企业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部分,这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不被支持,理由就是HR有这方面的职责,主观上清楚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明显的过错。
所以,如果HR未签劳动合同,自己没有过错,则两倍工资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根据你对案情的描述,多次提醒老板及时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事宜,而老板一再拖延,过错不在你,离职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差额。
当然,你的多次提醒必须要有证据支持,这时的举证责任在你这里,否则会败诉。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劳动仲裁委的上级部门应是所在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劳动仲裁委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简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一元钱),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写上你的要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实际办案经验,各地的模板都不一样),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4.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
劳动仲裁,联系不上主体不代表没有主体!可以缺席仲裁!直接裁定公司败诉。
因为劳动者提请仲裁,需要在国家信用登记公网上查询到企业信息,并打印留存才可以提起仲裁。
如果劳动者没有查询到企业信息,说明企业是个假企业,可以报警抓人。
企业不来仲裁庭现场,是缺席仲裁,没必要给予支持!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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