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看了一些回答,基本都回答差不多了,而且还有一些是法律专家、律师,明确说明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也只能说说我的经历了。
我曾经自己经历过劳动仲裁,首先你要先到劳动局信访,信访工作人员会联系你所工作的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调解。而后在劳动局有专属律师,你可以咨询相关问题,说明自身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律师会告知你公司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你可以按照相关条款申请仲裁,申请过程中要准备个人资料、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等证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证明等。
我当时是在一家物业公司,原因是在我休假期间,小区发生被盗,我负连带责任,辞退我。我当时也没争辩什么,也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并谈如何补偿,结果公司回绝没有补偿,我要求公司出具辞退书,并写明了辞退理由,而后继续与公司相关领导沟通,把所谈话内容进行录音,随后准备了一些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考勤等记录,申请劳动仲裁,大约半个有左右的时间,劳动仲裁开庭审理,过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结果出来,我胜,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并在15日内提起上诉,我不记得是一个月还是三个月,开庭审理,公司还请了律师,准备一堆资料,一审在庭审间,法官让我与公司和解,公司律师也来找我谈,我也作出让步,减少两个月的赔偿金,公司不接受,又开始准备资料提交到中院进行申诉,最后我没有出庭,二审结果我胜,但一直拖着我,最后我打电话给庭审法官询问情况,法官说早就审理完毕,助理没有联系我,我又打电话给法官助理,找了一堆的理由,我记得最后一次打电话只说了一句,庭审期限已到,你不处理我连同你一起告,不到三天我拿到结果,同时到一审申请执行,最后拿到相应的赔偿金。
这一个整套程序下来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所以地般情况下标的小的就没意义,标的大的要有足够的耐心,公司一般都会采取拖延战术,明知道自己不对也要进行到底,如果你一年专门进行打官司没有工作不说还要自己承担租房、生活的开支,如果能在本地有相应的工作还好一些(但也会对你的工作有影响),如果在外地,来回的跑来跑去,也够你心力憔悴的了。公司就是一个字,拖、拖、拖。
建议:如果标的大的话请个律师(我是没有请的),办理好一切委托手续,你就只等结果就ok了,一切由律师全程操作,简单省事。细算下来的话律师费和自己跑来跑去的引用也差不了多少。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看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仲裁,是为员工服务的部门,不会偏向一方。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员有受贿的违规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有用的。劳动仲裁是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保护,法律不会偏向任何一方,不存在偏向用人单位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最迟要受理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结案。
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因为仲裁案件太多,他们处理不过来,判决时间会长些。例如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仲裁,从申请到完成也耗了差不多三个月时间。
所以,一般正常情况下,你们预算需要2到3个月时间吧。如果拖得太长都没结果,你们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我曾被企业违法辞退,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的全过程,靠自己打赢了公司请的律师团队,最终拿回我应得的双倍赔偿。大家如果需要深入了解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关注我!
劳动仲裁劳动者胜诉后,单位上诉,可能确实不服,但也可能是为了拖时间。
单位拖延的目的通过起诉,单位可以拖延劳动仲裁生效的时间。如果单位超过起诉期限不起诉,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劳动者就可以立即去申请执行。到时候单位就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这对单位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如果能拖延时间,劳动者的期望值就可能降下来。这时候顺势跟劳动者达成调解,可能会争取到更多利益。
特别是工伤纠纷案件,单位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拒不兑现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为了拿钱治病,只能跟单位达成妥协。
如果单位是为了拖延时间,法官也是非常鄙视的,但是起诉毕竟是单位的合法权利,法官也只能按照法律进行审理。
劳动者最好积极应诉如果单位有新的证据和事实,劳动者接到起诉状副本以后,要针对单位提出的这些证据和事实准备抗辩,主要是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新证据,要积极进行反驳和答辩。
如果单位没有新的事实与证据,纯粹是为了拖延时间,劳动者也不要掉以轻心,还是要积极应诉,出庭答辩。如果劳动者自以为有了胜诉的仲裁裁决,就可以高枕无忧,为了省点路费和时间就拒不出庭,那就大错特错了。
法院并不一定按照劳动仲裁的思路来审理,支持劳动者还是支持单位,法院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重新进行审理。也就是说,法院有可能改变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
所以劳动者还是要积极出庭应诉,说服法官。
法律程序以外的办法除了积极出庭以外,劳动者也可以采取法律以外的办法促成单位尽快兑现劳动仲裁裁决或者撤诉。比如通过向其他同事透露劳动仲裁结果的方式,扰乱单位的军心。
一般来说,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做法,不是针对某个员工的,而是针对所有同事的。如果你能劳动仲裁胜诉,说明单位的做法确有违法之处。
而且是规模违法。通过向前同事透露仲裁裁决结果,其他同事也会考虑提起仲裁。公司老板面对这种结果,很可能会提前终止诉讼,与你和解。
祝顺利!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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