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劳动仲裁机构已经受理你的仲裁申请,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安排开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机构依法支持自己的请求。劳动仲裁机构立后,还没有来得及让仲裁机构更改显示。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分为非终局裁决和终局裁决,仲裁委会针对申请人的申诉请求事项和数额对案件作出非终局裁决或终局裁决。
如果权益受损害方是劳动者,无论是非终局裁决和终局裁决都可以在收到裁决结果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权益受损害方是用人单位,裁决方式是非终局裁决的话,用人单位可自本非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决方式是终局裁决的话,用人单位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你好,这事是一码归一码,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提出反申请这是他的合法权利,当然前提还得看仲裁委受不受理。如果仲裁委会受理,通常会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而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是这样划分的:
(一)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二)但劳动纠纷在特殊情况下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特别是涉及到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因为很多证据劳动者是没法直接掌握的,因此更多的举证责任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处,用人单位以“赔偿损失为由”提出反申请反而证明了你的申请是合理的诉求,最起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不直接就有了。当然了你该准备的证据还得认真准备好,如工资条、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等。
而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损失”这个反申请,是要由单位负责自行举证的,而你只需质证,质疑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要是仲裁委送达的仲裁申请副本中有附带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那么你更容易对症下药了。
如果你确实没胆气直接面对单位,那么请个律师,全权委托人家处理好了。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审。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记住,公司和你的都要索取,申请强制执行。
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不用管。去申请强制执行时自然会知道,法院受理前会查询公司是否上诉,若公司有上诉,则强制执行不会被接受。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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