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管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后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使离职后,员工仍然享有劳动权益保护,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如果员工认为自己在离职前未能获得应有的社保和公积金待遇,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机构将会调查并裁决是否应该支付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因此,离职后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社会保障。而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提取也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连。因此我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社会保险、福利范围。
仲裁的手续(仲裁的手续较为简单,而诉讼的手续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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