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劳动稽查的区别为,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在受到用人单位不合法的待遇时申请劳动仲裁才能介入调查并进行裁决,劳动仲裁不能主动介入企业的用人行为。
而劳动稽查是社会保障部门为了规范企业的用人行为而主动介入企业的一种方式。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从属关系,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一个科室部门,归劳动局管辖,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劳动局现在和人事局已经合并,正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
不能。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是不能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案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告知当事人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谢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厘清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两个概念及其区别,然后才能知道怎么做。
一、概念解释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超过时间就不会被受理。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错举报、处罚等一些列活动。
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执法,属于国家机关;而劳动仲裁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三方组成的,不是国家机关。
介入调查条件不同。劳动监察是主动介入调查;而劳动仲裁是必须申请才会介入调查执行的。
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既可以事前预防、事中执法,也可以事后矫正;而劳动仲裁只能事后矫正。
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经作出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但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仲裁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你的案情分析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二者不可同时进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你现在想快速有效处理你的劳资纠纷,建议你先找劳动监察,如果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相对简单,处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大多数额都不是太高的,也不用缴什么费用。而劳动仲裁投诉受理程序相对复杂一些,处理时间也比较长,进度可能很慢,而且还要缴纳仲裁费用。所以,你的情况最好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问题,看能够解决不,如果不能,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同时进行。劳动监察大队以举报投诉为主,如企业有明显的违法行为等,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希望能够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
而申请劳动仲裁是当事人被侵权或因纠纷,有诉求,希望仲裁裁决并得到维护。所以二者可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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