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为:
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当天起的5天之内,决定是否要受理;
3、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确认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会在5天之内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给被申请人;
4、仲裁庭一般会在开庭的前5天,将开庭日期、以及地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受理仲裁申请的45天之内结束,如果案情较为复杂的可以延期至15日。
劳动仲裁本身是一种仲裁行为,不会干涉公司的各项业务办理。不像劳动监察一些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比如劳动监察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指令书等等。
现实生活中确实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在进行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可能会打击报复职工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吗?可以是可以,不过必须要依法解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14类情形,包括协商一致,违反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法律法规,患病无法恢复劳动,企业破产重组等等。
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解除,不是这14类情形中的一种,那么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部门,如果觉得恢复劳动关系没有什么障碍,对双方都好,那么会依法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否则就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补偿金的两倍。
月工资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12个月的月均应发工资。
至于我们在申请劳动维权的时候,可不可以申领失业金?这个是当然可以的。因为不管解除合不合法,我们都要吃饭、穿衣,都需要一定的收入来源。而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有三项:第一,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以上;第二,非个人意愿失业;第三,有求职意愿。
所以,没有问题的。劳动法的立法原则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可能因为程序的问题,让劳动者的利益受损。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1、如果是被申请人不签收出庭通知,可以通过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形式送达;
2、如果经过了送达程序后,被申请人也拒不出庭的话,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仲裁的。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组成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第五十条规定,直接送达仲裁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扩展资料: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
如果法院认为仲裁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法院是可以改判的,重新作出判决。
1、法定的仲裁排斥诉权,因此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只能有3种态度:承认(不是“维持”而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的,这个单位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如果开庭审理,一般是6个月内结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就3个月内结案,当然实际上不会拖这么久,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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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自提出之日起,3天即可办理离职,正式员工提前30天向公司提取正式辞职申请就可以。如果到时企业不同意,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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