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法院维持原来的仲裁那仲裁就有效,判决改变了仲裁结果则以判决为准。
二,你提起上诉只能针对你认为判错的地方,比如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
三,当时你主张权力未提出反诉那你只能把其作为另外一个案子向法法院起诉,从而达到主张自已合法权力的目的。
四,据你所述,当时法官不准你反诉明显违反了法律程序,现最好就另行起诉了。祝你好运!
既然公司选择向法院起诉,说明公司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是不认可的。关于劳动仲裁的案件,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公司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都会重新审理。
你现在应该做好法院的诉前准备工作。主要是证据材料的准备和诉讼材料的准备。如果是自己去参加应诉的话,按照法院下发的诉讼通知书为相关的开庭手续,如果委托律师出庭的话,还要准备委托手续。
法院在开庭的时候也会进行调解,因为公司起诉到法院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个就是对裁决不满意,其次就是想通过法律程序把时间拖长,然后再诉讼的过程当中双方达成调解。
你所能做的就是准备好的证据材料,争取确保裁决结果保持不变,其次就是最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自己的赔偿或者是补偿。针对法院或者是公司提出的调解方案,有一个初步的判断。充分衡量利弊之后做出最后的决定,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公司可以通过最低的成本,就可以把诉讼的时间在程序上拖得很长,所以对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在自己可接受的范围也是可以考虑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建议,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有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找我咨询。
劳动仲裁案件是前置案件,没有先经过劳动仲裁不能直接起诉,除非你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这样才可以飞跃起诉,才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时效经过一般情况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时效经过不能申请再审,劳动仲裁时效不存在什么再审规定。如果仲裁有重大错误(例如仲裁员贪污等犯罪)确实可以申请重新仲裁或者撤销仲裁。因此劳动仲裁时效经过没有申请再说这一说法。
劳动仲裁到法院这一步程序稍有点复杂,把这个程序先让你搞清楚了,然后再回答你的问题。先上法律依据,让你先蒙圈三分钟,再跟你解释,这样说不好你能记得牢,也可以直接看最后几句话﹝笑﹞。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解释一下这四条是啥意思,概括起来说就是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这里是起诉不是上诉,二者性质完全不一样),不区分是哪一种劳动争议,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那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呢?这就要区分劳动争议的内容了,如果劳动争议属于第四十七条的争议(主要是指追要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年休假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而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没有第四十九规定那六项的,会被中院裁定撤销,这个时候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也可以提起诉讼)。如果不是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说了一大堆,也不知看没看懂,主要是记住一点就可以,到了法院以后这个诉讼过程可就长了,没个一年半载的结束不了。
写到这里,该回答老师的提问了,否则要扣分了﹝笑﹞,实际上单位起诉到了法院翻盘的几率很低,你胜诉的概率很大的,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也不是白给的,他们常年就是搞这个的,水平非常高,虽说仲裁比较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没有法律依据和证据,也不能瞎裁决吧。大部分单位都是明知自己会败诉,很多起诉都是想拖的时间久些给劳动者造成一些麻烦或者逼劳动者和解,这时就看你是怎样一个心态了,闲着没事可以和单位耗耗,要是不想浪费时间,法院要调解的时候,双方就各让一步,赶紧结束去别的地方发大财吧。反正我的顾问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不是争议特别大的,尽量促成双方和解。
你就不承认就行了,标准答法是:入职后,我也提出过签订劳动合同分意愿,但是公司就以种种理由一直拖着不签,单位所称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也与实际情况不符,我从未收到公司的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公司所述的该节事实我不认可。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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