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劳动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提供担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可以。1.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如果因为胜诉难以执行或者被申请人有逃避之嫌,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劳动仲裁结果的实际执行。这是因为,财产保全属于法律上保留的交易制度之一,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此外,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以及可能用于还债的收入,可以保障申请人获得应有的工资、补偿金等劳动报酬,同时也能保护申请人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劳动仲裁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实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
不可以,
根据国家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只有在进入诉讼阶段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均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庭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由劳动仲裁庭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法院负责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仲裁的诉讼保全?仲裁诉讼保全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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