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调解前置程序的要求。
中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内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仲裁。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六类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即适用调解前置程序,从而把民事诉讼调解提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地位。具体包括婚姻、继承纠纷;交通、工伤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宅基地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标的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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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是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这个问题有几十年回答,但都没有回答正确。其实很简单,直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便可以解决了。不需要采用其它方法或重新上诉。一、劳动仲裁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后,如果单位服从仲裁,未有不同异义而向法院起诉的,过了起诉期仲裁发生法律效力,于是该仲裁生效。这里多说一句,劳动仲裁与调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或调解生效后,与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生效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径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执行咱办根据法律规定,仲裁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不需要再向法院起诉,直切向人民法院执行庭(局)申请强制执行便可以了。现我们看看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这里提到了民事诉讼法,那么民事诉讼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这就很清楚地说明了问题。直切申请执行庭(局)执行就可以了。
三、讲个执行案例我有一个远房弟弟去一个危岩治理工地打工,被搭架用的钢管打伤,工伤认定十级,找老板多次协商,除医药费外只支付一万五千元而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老板承担约十万元。
因对方心中不服气,仲裁生效后找各种借口拒付,并更换了公司名称,注销了原有公司。我一怒之下为他申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同时向法院提供了该老板危岩治理用的器材好放地,一直监测动态。不久,老板接受了新的工程,来运器材,我及时向法院执行局通知,执行局当场查扣了对方的全部器材。
这一下,对方慌了,上午查封下午就去法院把钱交了。他的这批器材价值几百万,加上危岩治理工期限制性强,老板只好执行。
结束语:
劳动争议发生,经劳动仲裁或仲裁庭调解达成协议,在经过规定期限无异议生效后的法律文书,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单位一方不履行,直切向人民法院执行庭(局)申请强制执行便可以了,无需要再去起诉。劳动仲裁花费的代价主要是时间和精力上的,首先劳动争议一般都要先提起劳动仲裁,此阶段一般需要时间60天(45天(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15天(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最长十五日));
其次,一般情况下,如果在仲裁阶段,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那么,仲裁结果出来后,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会提起诉讼的,此阶段需要3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至6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甚至于更长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该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再次,一审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时间,甚至会提起上诉。
以上这些林林总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都是很耗时间和精力的,所以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在仲裁阶段做出让步,与用人单位和解。当然不排除有一小部分劳动者,不愿或者没钱请专业人员去操作,自己来进行仲裁,准备不足,去了好几次立不上案,一来二去,再加上数额不是很大,就自己放弃了。
1是的,申请人总是拖延延期开庭。2这可能是因为申请人并不想接受劳动仲裁的决定,或者他们希望通过拖延来达到某种目的。拖延开庭也可能是申请人律师的策略。3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来促使申请人出庭,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需要完善劳动仲裁机制,提升其公信力和效率,以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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