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来处理。仲裁时效是一年,当事人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需要在一年内及时去提请仲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首先,我们要了解清楚我国劳动仲裁采取仲裁的是前置处理办法,因为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当劳动争议当事人过了这个时效不主张自己享有的权利时,当事人就会丧失此权利。
此外,有一个时间必须要记住,2008年5月1日,在这之前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需要说明的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比较凸出的拖欠工资,关于此项,还有针对性的一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样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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