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根据选择决定的。仲裁地的选择:公司的注册的所在地或者履行劳动合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法院也叫劳动仲裁院,是专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机构,是人社局内部设立的机构。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当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开庭。劳动仲裁开庭审理也叫仲裁审理,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一般是对仲裁结果的继续。如果劳资双方出现纠纷,首先应该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基于权利双方各自的考虑,可能会出现对仲裁结果不能接受的情况,这种情况仲裁无法达到目的,只能通过司法诉讼进行法律判决。
因此,当仲裁的任何一方提起司法诉讼时,这个案子会移交给人民法院处理。
一般不可以,但如果劳动仲裁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院应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不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是指你的劳动仲裁申请或者答辩、获得劳动仲裁院支持,劳动仲裁院裁决你胜诉、你获得胜诉的权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的目的是让劳动仲裁院支持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的目的是请求仲裁庭驳回对方的仲裁请求。仲裁庭支持谁的请求,谁就获得胜诉权。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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