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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 劳动法
  • 2024-07-01 08: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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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一、从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需要在60日内结束。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只要仲裁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若劳动者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京悦所袁康迪、夏烨)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期间,员工需要上班吗

劳动争议仲裁也得看你申请的何种仲裁,一种是经济仲裁,即已经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济赔偿的仲裁。

一种是人事仲裁,即还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状告用人单位非法单方面辞退,请求恢复工作关系的仲裁。

当然申请经济赔偿仲裁的员工,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早已经不上班很久了。

申请人事仲裁的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能够恢复正常工作关系的话,仲裁期间的工资待遇是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在没有拿到公司剥夺员工工作权利证据的情况下,个人建议你最好还是去上班,如果已经被辞退,那就不必再上班啦!不知道有没有帮到您?祝您好运。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单位如侵犯了你合法权益,首选不是仲裁,最好是先君子后小人,和单位协商解决是上策,你为了保住饭碗做一些让步,谁让你是弱者呢,如单位混不讲理,故意或严重的侵犯了你合法权益,那时候已经逼得你没有退路了,那么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就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走了这一步,其实你己经没有上班的可能了,你最好是另寻一个工作,一边准备证据打这个劳动官司,再说一回,有理不一定打胜官司,因为仲裁庭不是打口水仗的地方,也不是凭凭理谁是谁非的地方,仲裁庭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出示证据的地方,说简单点和上法院打官司一样,如果你所出示的证据不足以支持你的仲裁请求,你可能会承担败诉的结果,也可以这么说仲裁有风险,打劳动官司须谨慎,

劳动仲裁开庭前一天还通知当事人吗

劳动者就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会安排在法定期限内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庭一般会在开庭前3天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仲裁庭开庭时间或者其他事项有变化,也可能在前1天通知劳动者。

劳动仲裁的十大忌讳

(1)申诉不符合条件。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如人身伤害赔偿等纠纷,劳动仲裁部门不会受理。

(2)申诉请求不当。劳动者提出的请求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有些劳动者不了解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标准,而是“漫天要价”,不仅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还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3)逾期改变申诉请求。劳动者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仲裁委员会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超过申诉时效。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部门将不会受理。

(5)授权不明确。劳动者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诉、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否则代理人无权就特别授权事项发表意见。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劳动者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的,劳动者应书面申请。无故不按规定交费的,仲裁部门将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庭。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仲裁部门可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缺席裁决。

(8)不能提供证据。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该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物证、证人证言等。

(9)认为仲裁裁决了争议就结束了。其实不然,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争议仲裁结束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是两审终审。

(10)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及时申请执行的风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也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显然无论是裁决书还是判决书,劳动者超过一年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其合法权利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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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6月2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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