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了,但如果在开庭前,还可以补充或增加请求内容,但在开庭后就不能补充或增加请求内容了。这是因为开庭前,仲裁员还没做出仲裁,没形成仲裁结果,那就可以增加请求。
一旦开完庭了,已根据原有的事实证据及相应的诉求,做出裁决了,那就无法增加了,如果一定要增加请求内容,只能另案起诉了。
可以追加,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请求中增加。劳动者就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赔偿金责任。
仲裁裁决其胜诉后,劳动者认为自己主张的赔偿金少了,不可以向仲裁庭申请追加。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金数额。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可以被追加成为被申请人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相关规定:
1、为劳动争议的一方;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束
劳动仲裁追加请求的期限通常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仲裁追加请求的期限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具体期限可能是30天、60天或90天等。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期限信息。
如果是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增加与仲裁申请具有牵连关系、无法通过另案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请。二审上诉时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如果有的诉求,只能另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商事仲裁案件,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仲裁机构 中止仲裁 仲裁机构 中止仲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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