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劳动法

劳动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 劳动法
  • 2024-06-25 08:57:49
  • 0
  • kk

劳动仲裁被对方申请撤销了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仲裁裁决书驳回请求和不予支持

可以起诉至法院。劳动争议驳回仲裁申请的,就不存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自然不会生效,当事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主任驳回仲裁申请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被驳回的,当事人对法院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该部分的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且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一)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二)金钱给付具体数额不明确或者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

(三)交付的特定物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

(四)行为履行的标准、对象、范围不明确;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仅确定继续履行合同,但对继续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的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条对仲裁裁决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以及仲裁庭已经认定但在裁决主文中遗漏的事项,可以补正或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庭补正或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查明。仲裁庭不补正也不说明,且人民法院调阅仲裁案卷后执行内容仍然不明确具体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被驳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不属于申请再审案件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出上诉的条件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如果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

仲裁请求被驳回怎么办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

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如果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劳动仲裁的胜诉 劳动仲裁的胜诉率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裁定

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仲裁未签合同什么情况会败诉

劳动仲裁 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单位申请撤销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更换法人,劳动仲裁公司更换法人怎么办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劳动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765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6月30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