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通过"是指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了劳动争议案件,并决定受理该案件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解决争议。"受理通过"表示仲裁委员会认为该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受理该案件进行仲裁。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一般会有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1、并非行政机构,因此你如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4、你尽可以把它当作劳动部门看待,只不过其性质和法院相似,坐堂审案,不会为你去向单位讨公道。
谢邀!
看了一些回答,基本都回答差不多了,而且还有一些是法律专家、律师,明确说明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也只能说说我的经历了。
我曾经自己经历过劳动仲裁,首先你要先到劳动局信访,信访工作人员会联系你所工作的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调解。而后在劳动局有专属律师,你可以咨询相关问题,说明自身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律师会告知你公司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你可以按照相关条款申请仲裁,申请过程中要准备个人资料、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等证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证明等。
我当时是在一家物业公司,原因是在我休假期间,小区发生被盗,我负连带责任,辞退我。我当时也没争辩什么,也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并谈如何补偿,结果公司回绝没有补偿,我要求公司出具辞退书,并写明了辞退理由,而后继续与公司相关领导沟通,把所谈话内容进行录音,随后准备了一些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考勤等记录,申请劳动仲裁,大约半个有左右的时间,劳动仲裁开庭审理,过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结果出来,我胜,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并在15日内提起上诉,我不记得是一个月还是三个月,开庭审理,公司还请了律师,准备一堆资料,一审在庭审间,法官让我与公司和解,公司律师也来找我谈,我也作出让步,减少两个月的赔偿金,公司不接受,又开始准备资料提交到中院进行申诉,最后我没有出庭,二审结果我胜,但一直拖着我,最后我打电话给庭审法官询问情况,法官说早就审理完毕,助理没有联系我,我又打电话给法官助理,找了一堆的理由,我记得最后一次打电话只说了一句,庭审期限已到,你不处理我连同你一起告,不到三天我拿到结果,同时到一审申请执行,最后拿到相应的赔偿金。
这一个整套程序下来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所以地般情况下标的小的就没意义,标的大的要有足够的耐心,公司一般都会采取拖延战术,明知道自己不对也要进行到底,如果你一年专门进行打官司没有工作不说还要自己承担租房、生活的开支,如果能在本地有相应的工作还好一些(但也会对你的工作有影响),如果在外地,来回的跑来跑去,也够你心力憔悴的了。公司就是一个字,拖、拖、拖。
建议:如果标的大的话请个律师(我是没有请的),办理好一切委托手续,你就只等结果就ok了,一切由律师全程操作,简单省事。细算下来的话律师费和自己跑来跑去的引用也差不了多少。
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调解和仲裁裁决各有利弊。调解只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签字确认即刻生效,解决劳动争议时效快。但弊端是签了调解协议不能后悔,法院不会受理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
仲裁的好处是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时效慢。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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